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七十条
第六章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 / 第四节 航 图
第七十条
提供仪表飞行的跑道,应当绘制包括进近、着陆、复飞、等待程序及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等内容的仪表进近图。 提供II、III类精密仪表进近的跑道,还应当绘制精密进近地形图。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 / 第四节 航 图
提供仪表飞行的跑道,应当绘制包括进近、着陆、复飞、等待程序及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等内容的仪表进近图。 提供II、III类精密仪表进近的跑道,还应当绘制精密进近地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