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六十六条

第六章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 / 第四节 航 图

第六十六条

航图上应当标注航图的种类名称、地名和机场名、航图代号、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生效日期、磁北、真北、磁差、比例尺等要素。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