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 / 第六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六十六条第六章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 / 第四节 航 图第六十六条航图上应当标注航图的种类名称、地名和机场名、航图代号、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生效日期、磁北、真北、磁差、比例尺等要素。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