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 / 第六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六十三条第六章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 / 第四节 航 图第六十三条编辑制作航图应当符合《民用航空图编绘规范》要求。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