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资料汇编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资料汇编》应当符合本规则附件五的要求,包括经批准国际机场及其他对外开放机场、航路、设施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资料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资料汇编》应当符合本规则附件五的要求,包括经批准国际机场及其他对外开放机场、航路、设施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