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与职责第二十四条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工作差错追究制度。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