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 / 第一百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一百二十一条本规则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1988年5月16日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工作规则》(CCAR-175 TM)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