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十二条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二条民用航空情报工作中应当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根据需要可在公布的航空情报服务产品中添加英制注释。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