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十一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依法发布的一体化民用航空情报系列资料是实施空中航行的基本依据。一体化民用航空情报系列资料由下列内容组成: (一) 航空资料汇编、航空资料汇编修订、航空资料汇编补充资料; (二)航行通告及飞行前资料公告; (三)航空资料通报; (四)有效的航行通告校核单和明语摘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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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