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网约车经营行为

第二十二条

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网信办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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