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
第九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根据本办法规定,另行制定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本机构信息公开目录。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根据本办法规定,另行制定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本机构信息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