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信息应当坚持合法合规、真实准确、便民实用、及时主动的原则。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