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