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参考基本目录,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