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培训。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