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对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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