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本办法附表1中食品类尚未列出品种名称的,按照食品类相应价格档次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