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本办法附表1中食品类尚未列出品种名称的,按照食品类相应价格档次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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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