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第二章 驻地方机构设立

第九条

申请设立驻地方机构的报纸出版单位,仅限于每周出版四期以上的报纸出版单位,不包括教学辅导类报纸、文摘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等出版单位。 申请设立驻地方机构的新闻网站,仅限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所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 申请设立驻地方机构的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网络广播电视台,应当经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认定。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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