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应当与网信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通报本行政区域内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驻地方机构准入退出、变更备案、年度核验、案件查处等信息。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