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驻地方机构规范

第二十五条

新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公示驻地方机构及其负责人、新闻采编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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