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驻地方机构规范

第二十三条

新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驻地方机构负责人任期、轮岗、审计、约谈、问责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出现违法违规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撤换驻地方机构负责人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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