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章 驻地方机构设立第十七条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由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有效期6年。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