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第二章 驻地方机构设立

第十四条

驻地方机构名称由新闻单位名称和驻地方机构所在行政区域及单位名称组成。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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