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独立法条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以下称驻地方机构)的新闻采编活动,加强驻地方机构的管理,促进新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