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以下称驻地方机构)的新闻采编活动,加强驻地方机构的管理,促进新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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