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十一条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交通运输部已印发试点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