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税务、林草等部门的合作,鼓励地方政府对在本地区实施的相关试点任务给予积极支持,引导和推动社会资金等共同投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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