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成果推广

第三十四条

试点组织单位应及时梳理试点工作经验、模式及案例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试点指导单位不定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技术研讨会等。鼓励各试点单位自行开展学习交流、宣传推广活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