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试点实施

第二十二条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试点任务,以及对试点工作推进不力的试点组织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要求试点组织单位限期整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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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