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三章 试点实施
第二十条
建立试点任务容错机制,对于确有不可抗力等因素难以继续实施的试点任务,试点组织单位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终止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试点指导单位确认终止实施,该试点任务不再纳入试点管理范畴。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或验收申请未通过评估的试点任务,视为自动终止。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试点实施
建立试点任务容错机制,对于确有不可抗力等因素难以继续实施的试点任务,试点组织单位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终止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试点指导单位确认终止实施,该试点任务不再纳入试点管理范畴。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或验收申请未通过评估的试点任务,视为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