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试点实施

第十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实施指导,积极与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起草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牵头汇总政策支持清单、问题台账、重大事项等,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跟踪督导、现场核查等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政策创新,牵头总结推广试点成果经验。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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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