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二章 试点申报

第十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交通运输部关于某单位(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试点任务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牵头和配合指导单位建议等,并附试点申报材料,按程序会签相关单位,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印发。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