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二章 试点申报第十一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申报材料开展初步评估。对于不完善、不规范和未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试点组织单位,修改完善或征询意见后重新报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