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条第二章 试点申报第十条如有特别重要的事项需增补试点任务,试点组织单位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补充报送试点任务申报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