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以下简称农机鉴定),是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农机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作出技术评价,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的活动。 根据鉴定目的不同,农机鉴定分为: (一)推广鉴定:全面考核农业机械性能,评定是否适于推广; (二)专项鉴定:考核、评定农业机械创新产品的专项性能。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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