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十六条
第四章 鉴定实施
第十六条
农机鉴定内容根据鉴定类型分别确定。 (一)推广鉴定: 1.安全性评价; 2.适用性评价; 3.可靠性评价。 (二)专项鉴定: 1.创新性评价; 2.安全性检查; 3.适用地区性能试验。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鉴定实施
农机鉴定内容根据鉴定类型分别确定。 (一)推广鉴定: 1.安全性评价; 2.适用性评价; 3.可靠性评价。 (二)专项鉴定: 1.创新性评价; 2.安全性检查; 3.适用地区性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