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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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