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同时停止公示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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