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风险管控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风险管控方案要求,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 (二)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三)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四)发现污染扩散的,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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