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部署,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权责清单,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