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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