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等有权机关、单位介入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要求对有关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履职、是否存在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等问题,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作为有权机关、单位认定责任的参考。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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