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进口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由商务部统一印制和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以下简称《技术进口许可 意向书》,见附表2)。《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的有效期为3年。 技术进口经营者取得《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后,可对外签订技术进口合同。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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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