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技术进口经营者凭《技术进口许可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 凡进口《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限制进口技术的,技术进口经营者应主动向海关出具《技术进口许可证》,海关凭《技术进口许可证》办理验放手续。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