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第九条

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内容应当采用中文文本进行表述。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应当保证不同文本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资产管理产品数据信息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应当为人民币元。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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