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令第26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