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活动。 《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公布。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