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出口数据信息。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进出口单位信息和违法情况等信息。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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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