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编制要求第八条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