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全职,是指与编制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除外)并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在事业单位类型的编制单位中在编等用工形式。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编制人员全职工作的编制单位。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 则
本办法所称全职,是指与编制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除外)并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在事业单位类型的编制单位中在编等用工形式。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编制人员全职工作的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