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发现被监察单位有不合理用能行为,但未违反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依法向被监察单位提出合理用能的监察意见。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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