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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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